酒店安全管理的难点
(一)酒店具有开放性
改革开放之后,几乎所有的酒店都敞开大门迎接八面来客,“顾客就是上帝”“客人永远是对的”的经营理念已为众多酒店接受,酒店既要热情接待每一位进店的客人,又要防止犯罪分子作案,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。
(二)酒店正成为新的犯罪目标
酒店宾客通常以商务客和旅游客为主,所带资金和财物较多,正成为外来犯罪分子和内部不法员工进行犯罪活动的目标。如果酒店在安全管理上出现漏洞,不法分子就会乘机作案。如1994年9月,上海涉外饭店就发生了11起盗窃案件,总金额达71.8万元。
从酒店出现的盗窃案件来看,内部员工作案、内外勾结作案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,1998年,在广州的涉外酒店里就发生过多起内部员工盗窃的案例。酒店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机会接触到酒店和客人的钱、财、物,如果他们的自身修养不足,会令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防不胜防。
(三)宾客安全意识薄弱
在酒店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中,有很多案发原因与宾客安全意识薄弱有关,如将贵重物品不存放在前台,而是随便放在客房内,令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;让“三陪女”进房,结果是引狼入室,招来杀身之祸。1997年,发生在东莞某四星级酒店的凶杀案,就是住客随便为冒充服务员的歹徒开启房门。
还有不少酒店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就是客人自己。例如,1985年发生在哈尔滨天鹅饭店的特大火灾,究其原因是一位美国客人酒后卧床吸烟;1988年在广州花园酒店因一封香港夫妇在客房燃放烟花而险些酿成大祸。宾客素质参差不齐,以及安全意识的淡薄,成为了酒店安全管理的隐患。
(四)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狡猾、隐蔽性强,出现“智能大盗”
从近几年破获的案件中分析,犯罪分子越来越趋向于高智商、懂高科技的专业犯罪团伙,他们往往身着名牌服装,以大款形象入住高级豪华酒店,对酒店相当熟悉,以至酒店安全管理人员放松警惕。这类犯罪分子作案时,有明确的分工,开一道磁卡密码锁只需几秒钟,且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。2001年,在广西南宁,破获了一个由四人组成的专门在酒店作案的犯罪团伙,他们能复制信用卡、房门磁卡,两年之内,作案34起,案值超过100多万元。但公安机关、酒店内部常常怀疑是服务员所属或宾馆报假案,最后不了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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